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由安徽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主办,经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改委和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独立本科学院,纳入第三批本科批次录龋经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报教育部确认,学院名称为“安徽大学江淮学院”,院址设在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8号。学院旨在贯彻国家有关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指示精神和安徽省教育振兴计划,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接受高等教育愿望,探索21世纪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累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经验。学院实践“至诚、至坚、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本着“名校办民校”的宗旨,推崇“以人为本”和“终身教育”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较强的基本技能和良好的基本素质,全面发展”(简称“三基并重,全面发展”)作为目标,充分发挥安徽大学的整体优势和民营机制的活力,形成以综合性大学为依托,以培养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实用性人才为育人目标的办学特色。努力培养适应国家和安徽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学院开办的专业,吸纳了安徽大学的优势专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紧缺的热门专业。面向21世纪,学院坚持以特色求发展的方针,确立以电子、经济、文法、管理为学院品牌专业的发展方向。加快教学改革,坚持产学研合作之路,加速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提高,立足培养面向市场需要,特别是长三角和安徽省经济建设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学院的领导、管理干部主要由安徽大学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学院的教学和学生工作接受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董事会的指导和监督。学院的教学依托安徽大学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办学优势,各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主要由安徽大学及合肥地区相关高校的优秀教师承担。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的权力决策机构是董事会。学院的运行模式是董事会领导、监事会监督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按照民营机制运行,实行全员聘用制。学院下设一室、六部,即院务办公室、教务部、学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务部、保卫部。学院目前有普通本科教育四个系(经济系、管理系、文法系、计算机科学与电子系)17个专业即: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新闻学、法学、行政管理、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生物科学、会计学。现有在校学生4848人,学院目前有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史河校区两个校区,累计占地面积约500亩。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注重与国内其他高校及国际上教育发达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已与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4所高校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同时通过安徽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中心,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签署了联合办学协议,采取交流培养学生,“4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安徽→理科)
年份 | 最低 | 最高 | 平均 | 录取人数 | 录取批次 |
---|---|---|---|---|---|
2013 | ------ | 471 | 422 | 1201 | 第三批 |
2012 | 452 | 504 | 466 | 1208 | 第三批 |
2010 | 477 | 532 | 493 | 1146 | 第三批 |
2009 | 498 | 541 | 507 | 862 | 第三批 |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安徽→文科)
年份 | 最低 | 最高 | 平均 | 录取人数 | 录取批次 |
---|---|---|---|---|---|
2013 | ------ | 523 | 495 | 775 | 第三批 |
2012 | 533 | 554 | 538 | 761 | 第三批 |
2010 | 523 | 571 | 529 | 940 | 第三批 |
2009 | 489 | 520 | 496 | 897 | 第三批 |
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本科部分专业限定其他录取条件如下: (1)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要求,但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 (2)要求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 (3)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一般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院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为最大限度保障进档考生利益,综合考虑考生分数与志愿的关系,我院录取采用专业级差的方式。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专业级差录取,第一、第二专业级差分为3分;第二、第三专业级差分为2分,第三、第四专业级差分为1分。 8.颁发证书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毕业文凭;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相关学科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