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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天津大学软件学院于2001年2月由天津大学批准成立。2001年12月初教育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下发教高[2001]6号文件--“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通知”,批准了包括天津大学在内的35所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的申请。   软件学院自开展教学工作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目前软件学院具有本科生2002级145人,2000级81人。软件学院的培养目标是:扎实的软件基础理论;快速的学习能力,较高的系统分析与设计能力;准确熟练的中英文交流能力;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团队精神;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熟练掌握系统分析、系统开发、系统测试与系统维护等软件工程实用技术。    在教学的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软件学院聘请了大量的优秀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大量采用了国际知名的英文原版教材, 90%以上的课程采用了双语、多媒体教学,绝大部分课程有完整的多媒体教案。软件学院对专业课进行了实时同步录像。软件学院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的工程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软件学院对部分课程进行了大胆的考试方案改革,加大了平时学习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增加了实践和工程化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高[2001]6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2]9号文件精神,开始面向全国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考试和录取工作由天津大学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录取。 一、培养目标、学制及学位    1、培养目标:基于国家软件产业发展和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针对企事业单位对软件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项目管理人才。    2、学制与培养模式:学制2~5年,学分制,共计32学分。不脱产学习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聘请国内外高水平师资、资深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授课,部分教学课程采用双语教学。软件工程硕士生在修完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进行硕士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完成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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